莱芜人事信息网?莱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邮编
2018年山东莱芜钢城区事业单位招聘简章(71人)
2018年钢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钢城区部分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鲁人社规〔2017〕21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我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国籍;
(二)遵守*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77年1月29日及以后出生);
优秀社区、村*组织*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2年1月29日及以后出生);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可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优秀社区、村*组织*须具有高中、中专以上学历(含技工院校全日制毕业生);
在职人员应聘的,须经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关系的岗位。公务员(含参公管理事业单位人员)身份报考的,除满足岗位要求的条件外还须满足公务员职位要求的最低服务年限。
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根据*和省有关规定,由我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且完成协议书(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考核合格,3年内(指2014年、2015年、2016年招募和选派人员)以及从我市入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指2015年、2016年、2017年退役的)应聘的,可以应聘定向招聘岗位。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允许应聘定向招聘岗位。
应聘社区、村*组织*定向招聘岗位的人员,须为莱芜市内连续任职满2届、表现优秀的社区*组织*或连续任职满2届、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在职村*组织*,须经镇(街道)*委同意推荐,并出具任职满2届及同意推荐的证明。
定向招聘岗位均为综合类岗位。
二、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
同一主管部门所属不同招聘单位的相同岗位,实行合并选岗。具体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条件要求见附件1。
三、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18年1月29日9:00-2月1日16:00
查询时间:2018年1月29日11:00-2月2日16:00
报名网址:莱芜市人民*网(**laiwu.gov*)
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一寸近期免冠正面照片。应聘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在招聘单位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应聘社区、村*组织*定向招聘岗位的人员,须在报名前征得镇(街道)*委同意。招聘单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18年1月29日11:00-2月2日16:00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初审工作。服务基层项目及大学生退役士兵报考的定向招聘岗位由市相关部门负责初审。在报名期间查看本单位的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核,确认初审结果。招聘单位在报名人员信息提交2小时后进行初审。招聘单位具体*请查看《2018年莱芜市钢城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18年1月29日11:00-2月3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人员须立即下载打印《2018年莱芜市钢城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3)(资格审查时使用),并于2018年3月13日9:00-3月18日14:30登录该网站打印准考证。不按时打印相关材料的,责任自负。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在招聘单位审核通过后,须携带相关证明材料(见附件2)于2018年2月3日(8:30-11:30;14:00-16:00)到莱芜市钢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和事业人事管理科(钢城区永兴路52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03房间)办理免缴考务费审核确认手续,逾期者视为自动放弃。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计划。社区、村*组织*定向招聘岗位最终确定的报名人数达不到招聘人数3倍的,经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同意,不再取消和核减招聘计划。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报考人员,经本人同意,可于2018年2月4日(8:30-11:30;14:00-16:00)到莱芜市钢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和事业人事管理科(钢城区永兴路52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03房间)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不愿改报岗位的考生,将为其办理笔试考务费退费手续。
(四)资格审查
对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要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的指导下,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审查。资格审查须本人参加,不得他人代替。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退役大学生士兵和社区(村)*组织*,还须分别提供相关服务基层项目、入伍退役证明、镇(街道)*委出具任职满两届及同意推荐的证明材料。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见附件2。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笔试根据专业不同分为综合、卫生和教育三大类,各类均考一科。综合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卫生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卫生专业基础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专业基础知识部分按医疗、*学、检验、中医、护理五类分别命题;教育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等专业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各类试题题型由命题专家组在入闱期间确定。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2018年3月18日。具体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综合类:上午9:00—11:30
教育类、卫生类:下午14:00—16:30
(二)面试
面试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根据工作需要确定具体组织形式并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根据岗位特点采取结构化面试、专业技能测试、试讲等方式进行。
面试人员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以下比例确定:同一岗位招聘计划在9人(含)以下的为1︰3,10人(含)以上的为1︰2(其中招聘计划为10-14人的,面试人数统一确定为28人)。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上述比例的岗位,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按照招聘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的,通过加试面试的办法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各岗位拟确定为考察体检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按照有关规定,进入面试人员按每人70元标准缴纳考务费。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体检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应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察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考察合格人员进入体检范围。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自动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的面试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应聘合并岗位的,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工作岗位。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选岗,总成绩和笔试成绩都相同的,抽签决定选岗先后顺序。因放弃选岗产生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聘用单位一旦确定,不得更改。对公示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聘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报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通知书》,凭《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
本次事业单位初级岗位公开招聘统一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其他未尽事宜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研究确定。
政策*:0634-5873011
网上报名技术*:18563401157
服务基层项目生政策*:0634-6213594
退役大学生士兵政策*:0634-6229310
附件:
附件1:2018年钢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附件2:2018年莱芜市钢城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
附件3:2018年莱芜市钢城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莱芜市钢城区委组织部
莱芜市钢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月19日
怎样到莱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到
你去报到了吗、?知道地址了吗
在莱城区那个。就是做101,或者3路在吴花园下车,十字路口往东走大约7,80米的样子,那个办公楼一楼东侧。就是前阵子区事业单位考试报名的那里。
你要是报到了的话告诉我具体流程还有需要带什么的谢谢啊
1、网上报到时,请如实填写信息。对学校名称、专业等栏目,要严格按照就业报到证内容填写,否则将影响你提交信息。
2、网上报到成功后,请于7月1日-8月15日(双休日除外)期间进行现场审核。省内院校的毕业生网上报到后,请直接打印落户介绍信,并到现场盖章;省外院校毕业生现场审核通过后,现场办理落户手续。
3、现场审核地点
(1)父母户口在市直单位、高新区和雪野旅游区的毕业生请到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进行现场审核。
审核地点:莱芜人才市场3楼308房间(高新区鹏泉东大街179号)
*:0634-5633038
(2)父母户口在莱城区的毕业生请到莱城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进行现场审核。中央、省属驻莱城区单位的毕业生由莱城区协助进行现场审核。
审核地点:莱城区人才交流中心一楼(凤城东大街60号)
*:6224815
(3)父母户口在钢城区的毕业生请到钢城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进行现场审核。中央、省属驻钢城区单位的毕业生由钢城区协助进行现场审核。
审核地点:钢城区永兴路52号区人劳局二楼干部职工科
*:0634-6891711
4、现场审核提交的材料
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学位证、户口迁移证、网山下载的落户介绍信,属特困家庭毕业生的提供《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
省外院校毕业生符合鲁政办发〔2008〕21号文件要求的,请携带相关材料到市*机关办公楼(文化北路001号)612房间办理《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
5、*
莱芜市毕业生就业办公室 0634-6213594
莱城区毕业生就业办公室 0634-6117534
钢城区毕业生就业办公室 0634-6891711
莱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邮编
邮编:250014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办公时间:8:30-11:30 14:00-17:30(节假日除外)
*:0531-76114460
济南市莱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济南市莱芜区区级机构改革后组建的*工作部门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定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依法履行行政复议被申请人职责。
(二)拟订全区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拟订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健全人力资源市场监管体系。
(三)负责促进就业创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就业创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就业援助制度和职业培训制度,健全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负责就业、失业、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定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并组织实施国(境)外人员来我区工作政策。
(四)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区统一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关系转续办法。拟定机关企事业单位离退休政策。组织拟订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报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建议草案。拟定相关社会保险社会化管理服务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定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负责全区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经办管理业务的统筹协调指导。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贯彻执行*有关工伤病残鉴定政策和标准,协助做好劳动能力鉴定工作。
(五)统筹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协商机制。拟订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用工备案和集体合同的审查工作。负责相关政策性人员的安置和调配工作。拟订改制企业劳动关系调整的基本规则,指导改制企业完善职工安置方案,审核企业改制涉及的劳动保障等事项。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违法案件。
(六)参与人才管理工作。参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才和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组织拟订全区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规划、政策以及留学回国人员来我区创新创业政策,并组织实施。拟定专业技术人员的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并组织实施。健全落实博士后制度。协调推进全区人才服务体系建设。负责非教育系统公派留学管理工作。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评价和资格考试工作。推进职业资格制度改革,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拟订全区技工院校及职业培训机构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统筹组织和指导全市职业技能竞赛工作。组织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组织实施*职业分类、职业技能标准。会同有关部门协调落实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规定。
(七)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援建地区、重点项目人员安置政策。
(八)综合管理全区表彰奖励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落实*、省、市功勋荣誉表彰制度。拟订*奖励制度,按照权限审核区*实施的表彰奖励事项。依法办理区*提请区人大*会决定任免工作人员和区*任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
(九)负责全区企事业单位工资福利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拟订企业人员工资收入分配调控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政策并组织实施。
(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的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相关政策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一)协助做好涉及招商引资的人才、就业、劳动保障等领域的招商服务工作。
(十二)负责本部门*的建设、意识形态、宣传思想和群众工作。依法履行本部门业务领域内社会组织的监督管理职责,同步指导相关*建工作。
(十三)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十四)完成区委、区*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能转变。按照*、*关于转变*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委、省*深化“一次办好”改革和*、市*深化“一次办成”改革意见,区委、区*相关改革要求,组织推进本系统转变*职能。加大简政放权力度,优化服务流程,创新服务模式,发挥“互联网+”支撑作用,推进网上办事和业务协同,提升服务质量。加强监督制度,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创新监管模式,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和“信用监管”,提升监管效能。完善人力资源市场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政策,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健全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加强信息共享,不断提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水平,持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十六)有关职责分工。
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在烈士褒扬以及烈属抚恤方面的职责分工。
法律依据:
《***信息公开条例》
第四条各级人民*及县级以上人民*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本行政机关的*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并指定机构(以下统称*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本行政机关*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
*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具体职能是:
(一)办理本行政机关的*信息公开事宜;
(二)维护和更新本行政机关公开的*信息;
(三)组织*本行政机关的*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目录和*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四)组织开展对拟公开*信息的审查;
(五)本行政机关规定的与*信息公开有关的其他职能。
第五条行政机关公开*信息,应当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
本文链接:http://www.mtgou.com/html/87958049.html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