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清二手房信息(长清别墅二手房*)
济南购房政策
根据济南市商品房限购政策规定,在济南购买商品住房须符合以下规定:
1、济南本地户籍:限购二套住宅。
2、非济南户籍:限购一套住宅,同时需提供在济南连续24个月以上在市区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的证明;外地户口全日制本科或者以上学历毕业生且连续缴纳社保半年以上;对引进海内外的高层次人才,可由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具证明,享有本地常住户口居民同等购房政策。
3、济南限购区域:历下区、历城区、市中区、天桥区、槐荫区、高新区、章丘区、长清区限购。商河县、济阳县、平阴县、莱芜区、钢城区不限购。
可以看出,相对于其他城市,济南的购房政策对于外地买家限制不是很大,而且从今年6月1日开始,济南全面开放落户限制。对于非本市户籍的买家,首套新房最低只需逐月连续缴纳2年社保即可购买,高层次人才更是拥有着购房补贴。但需注意的是,商铺、别墅等不属于商品住房范畴内的房产,不受限购政策影响。
济南购房*规定
1、商业*:
(1)首付比例:首套房最低首付30%;已拥有一套住房或有一套住房*记录,申请住房*均视为第二套住房*,首付比例60%。
(2)*年限:首套房最高*年限30年;第二套房*最高年限25年。籍未达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的购房者,最高*年限25年;全日制大学本科(含本科)以上学历的购房者,连续缴纳社保满半年以上,最高*年限30年。
2、公积金*:
(1)*额度:*金额不超过相应最高限额。夫妻双方均在济南市级(含县区,不含行业系统)住房公积金缴存6个月以上、购买济南市(含县区)住房、第一次申请公积金*的,*金额不超过60万元;个人公积金*最高额度为30万元。
(2)*额度计算:
①*金额≤(借款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共同借款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15。
②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公积金可*额度=本人公积金月缴存基数(最近6个月正常缴存平均数)×12个月×*年限×还款能力系数(60%)×本人连续缴存时间系数。
③借款人家庭按以上两种计算公式计算的可*额度均不足10万元的,可*额度按10万元确定。借款人申请的住房公积金*不足以支付购买住房所需资金时,可向办理住房公积金*的商业银行申请组合*。
注:*的月还款额不超过借款人及配偶收入和的50%,超过时降低相应*金额。
(3)首付比例:
①在济南行政区域内使用住房公积金*购买家庭首套自住商品房已交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
②在济南行政区域内使用住房公积金*购买家庭第二套自住商品房,首付比例最低为60%。
③暂停向使用过2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的家庭发放公积金*。取消凭缴纳住宅维修资金证明提取住房公积金政策。
注:家庭已有住房包括借款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地和新购房所在地本人及配偶(含共有权房产)名下拥有所有权的住房,并依据济南市住房信息联网查询单或房管部门出具的查询证明认定。
(4)*年限:
①*期限最长为30年;
②购买建成时间未超过20年的二手房时,*年限最长为20年,购买建成时间超过20年的二手房。*年限最长为15年;
③*年限可覆盖至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
济南是二手房过户必须网签吗去房管局一次能不能全部办理完啊
首先要看房子是什么产权的性质,
如果是具有个人的*产权,那双方进行产权转移手续的话,必须要走网签这一步,而且还必须符合济南限购令的标准才行
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上公布了楼市“限购令”的细则——《关于贯彻执行住房限购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提出在住宅限购条件下,开发商、中介机构和购房者如何在济南限购区域卖房、买房的注意事项。
一、限购以家庭为单位。
【新规】自2016年10月3日起,对在本市市区范围内已拥有3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包括购房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暂停在本市部分区域(包括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高新区,下同)向其*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下同)。无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家庭在本市部分区域限购一套住房。
【解读】《通知》中明确,对在本市市区范围内已拥有3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包括购房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也就是说,限购以家庭为单位,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子女有房子也算在内。
二、本市户籍包括全部市区郊区。
【新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是指拥有本市市区以及三县一市户籍的居民家庭(含部分家庭成员为本市户籍居民的家庭)。
【解读】《通知》中所称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是指拥有本市市区以及三县一市户籍的居民家庭,也就是说不止市区,包括章丘、济阳、平阴、商河在内的家庭,且包含部分家庭成员为本市户籍居民的家庭。
此外,驻济*现役军人和现役*在提供军(警)身份证明和团级以上单位政治部门出具的购房家庭全部成员相关户籍证明后,视同本市户籍居民。
三、长清区不在限购之列。
【新规】本市市区范围拥有住房情况,包括在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长清区和济南高新区范围内拥有的住房套数。
【解读】本地户籍包含所有区县,限购范围是济南市内六区。买长清区的房子不限购,但是买其他区内的房子时,长清区内的房产参与核算。
【举例】小明是长清户口,一家三口人。若家庭成员名下在市内六区内有三套房,今后将禁止再在这六区买房,但可以到长清区买房;若小明家的三套房,一套在长清区,另外两套在市内六区,他也不能再在市内六区买房。
四、限购从10月3日网签开始算。
【新规】购房时间以房屋买卖合同网签时间为准,合同签订时间在2016年10月3日零时之前的,不受限购政策限制。
【解读】购房者10月3日之前未网签的,需要执行限购政策,若本地居民家庭已有住房(在市内六区)达到3套,则不能再办理网签了。
3日零时之后到7日《通知》下发之前,已网签的购房合同,开发商企业需通知购房人提交《购房人及家庭成员情况申报表》及相关证件复印件,由开发企业到房管部门进行购房资格认定,对不具备购房资格的购房人,由开发企业汇总并于10月14日前上报市城乡建设委办理网签撤销手续。此外,市城乡建设委发布的紧急通知称,因购房人信息查询系统正在进行升级测试,暂停房企端口的商品房网签。
五、住房套数以网签为准。
【新规】《通知》明确,家庭拥有住房套数,以新购房时居民家庭在本市市区范围内已办理的新建商品房网上签约、不动产登记、房改购房手续和二手房网上签约的住房套数为准。
【解读】购房者在一套住房中占部分份额的,按其拥有一套住房计算。
两人以上共同购房且共同购房人非同一居民家庭的,按共同购房人分别新购一套住房对待。
购房时间以房屋买卖合同网签时间为准,合同签订时间在2016年10月3日零时之前的,不受限购政策限制。
六、住房套数以网签为准。
【新规】限购期间,购房人在购买住房前,应提交家庭成员居民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婚姻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购房人应如实填写《购房人及家庭成员情况申报表》,并签署购房承诺。
【解读】购房人提供的婚姻证明,包括结婚证、离婚证或其他有效婚姻证明。
户籍证明,指户口簿或*部门按鲁公通[2016]175号等文件规定情形出具的证明材料,如购房人或家庭成员为本市集体户口,符合本市户籍要求。
七、只限住房不限商铺。
【新规】《通知》明确:住房,指规划用途为住宅、居住公寓的房屋。
【解读】此次限购只限制六区住房,其他商用房包括写字楼、商铺等不在限购之列。
另外,地下室产权性质显示住宅的,需要到房管部门先开简易公证。
八、二手房也算在内。
【新规】购房人通过房地产经纪机构居间或代理二手房买卖的,可参照前条办事流程委托房地产经纪机构申请查询购房家庭拥有住房情况。
【解读】对于符合购房条件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协助买卖双方办理二手房买卖合同网签,并将购房人及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婚姻证明复印件,以及《购房人及家庭成员情况申报表》等证明材料,提交市房屋档案馆留存。二手房买卖当事人自行交易的,由当事人参照前条提交资料申请办理住房信息查询及二手房买卖合同网签。
九、不符条件的禁签合同。
【新规】对不符合限购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办理合同网签。对于房地产开发企业违反相关规定网签的,市房产交易监理所将不予进行新建商品房网签合同备案,出具《新建商品住房买卖合同不予备案通知书》,并将信息反馈市城乡建设委。对于房地产经纪机构违反相关规定网签的,市房产交易监理所将不予进行二手房网签合同备案。
【解读】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在销售现场、经营场所等显著位置公示本通知及限购政策说明,供购房人查阅。对于不符合限购条件,采用网下或滞后网签、逾期不办等行为规避限购政策的,一经查实,有关部门将依据有关规定依法处置。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违反限购政策给购房人造成经济损失的,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购房人提供虚假证明或信息骗取购房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购房资格,记入个人征信不良记录,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造成的损失由购房人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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